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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物理所 (中國科學院大學)\\\ https://www.cnrs.fr/en/cnrs 李筱芸~我"莫"要強暴你~
跟騷法三讀通過!八大騷擾樣態 最重五年徒刑 2021-11-19 12:54 聯合報 / 記者侯俐安/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內舉牌歡呼。記者蘇健忠/攝影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內舉牌歡呼。記者蘇健忠/攝影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法官訊問後認定有反覆犯罪之虞,得預防性羈押。該法將於公告後6個月施行。 這也是我國第一部跟騷法案。去年底,長榮大學外籍女學生遭強擄殺害,屏東通訊行女店員遭擄殺,兇嫌犯前都有跟蹤行為,歷經多年、十多個版本的跟騷法重新受到重視。警政署統計,台灣每年有約8千件跟騷案件,若將私下隱忍未報警的案件也納入統計,顯示跟蹤騷擾犯行已經不是少數個案。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的法案,將騷擾行為定義為「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同時也明訂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的言語或動作;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進行干擾;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經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必要時,並應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 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間、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間之跟蹤騷擾行為,則應依家暴力防治法規定聲請民 事保護令,不適用本法關於保護令之規定。 這次修法朝野最大爭點在於,在確認犯嫌是否有八大樣態前,是否加諸「與性或性別有關」前提。在野黨、民團質疑,限縮在性與性別,無法全面保護被跟騷者,且實務上將造成被害人難以舉證,主張刪除。民進黨團則認為,應聚焦高危險案件。最後,在野黨提案遭民進黨團人數優勢否決。 此外,表決也通過,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狀為之;行為人經警察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為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另保護令有效期間最長為二年,自核發時起生效。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調教女王警所前拍裸照 檢不認定猥褻...不起訴 2021-11-24 12:58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 / 高雄即時報導 Twitter上匿名「女王」的28歲崔姓女子,和從警的林姓友人跑到三民一分局哈爾濱街派出所前,由林男拍下崔女近乎全裸的照片,大膽行徑讓網友暴動,兩人也被依妨害風化、侮辱公署罪嫌送辦。高雄地檢署偵結,檢方認為崔女跟女星拍攝寫真集一樣,「如果我們不認為寫真書照片有猥褻氣息,那崔女照片也不應該算猥褻物品」,兩人拍照只是想吸引點閱,說侮辱公署缺乏說服力,不起訴崔女、林男。 崔女在Twitter簡介中自稱是「調教女王」,還製作調教項目表,列出「鞭打」、「踢蛋」等多達33種項目,還強調「調教無性愛」,在推特擁有不少追隨者。 崔女住在高雄,林男則在中部任職警察,今年6月26日晚間,林男從中部南下與「女王」會面,入住三民區某間旅館,隔天凌晨2時許,身穿風衣的林女和林男徒步走到哈爾濱街派出所,趁著員警不注意拉開風衣,由林男掌鏡拍下僅用星星遮住三點的照片,全程不到10秒完成就離開。 後來崔女將派出所前的裸拍照上傳到Twitter,標記「高雄警局露出」、「高雄露出」,還在文中說「轉貼加愛心、加留言給你們更多影片」。引起網友暴動留言,警方獲報後卻暴怒,24小時內就請來兩人到案說明,林男被查出是員警。 崔女不斷向警方致歉,也透露與林是網友,當天是飲酒完後一時興起所拍,林男則說沒想到她(指崔女)將照片上傳網路。但警方仍依侮辱公署、妨害風化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不過,檢方認為,崔女若有意羞辱派出所,應該站在大門而不是側邊,若僅依女性站在派出所前拍裸照,就認為執行公務的公署遭辱,問題可能出在我們對於「女性的裸體」加入不必要的主觀想像,對追求平等社會的我們來說不是好事,兩人只是借派出所前裸拍,增加社群網站點閱數,說侮辱公署缺乏說服力。 另外,崔女上傳的照片中,用黑色星星遮掩住三處重點部位,檢方舉女星寫真集、寫真日曆為例,認為崔女也是採同樣拍攝方式,吸引民眾購買或點閱。 檢方調查,女星寫真書各大書店都能買得到,我們也不認為這些寫真書是猥褻物品,女星拍攝角度、光線比較專業,會被認為是藝術創作,但呈現結果都是「女生全裸三點不露」、「如果我們不認為女星寫真書內的照片充滿猥褻氣息,那崔女上傳的照片也不應該認為是猥褻物品」。 檢方認為,社會風氣開放,許多女性都會在社群軟體上傳照片,展現胴體的美麗,有時甚至全裸,僅用一點物品遮掩重點部位,讓不特定人觀看,我們也只會認為是在欣賞美麗事物,而不是猥褻物品,因此難認兩人達到刺激或滿足性慾,引起一般人羞恥或侵害道德程度,因此不起訴兩人。因全案無被害人,不得再議。 崔姓女子在高雄派出所前拍裸照,檢方認為不算猥褻物,也無侮辱公署犯意,被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記者張議晨/翻攝 崔姓女子在高雄派出所前拍裸照,檢方認為不算猥褻物,也無侮辱公署犯意,被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記者張議晨/翻攝
中国科学院物理所 (中國科學院大學)\\\
https://www.cnrs.fr/en/cnrs
李筱芸~我"莫"要強暴你~
跟騷法三讀通過!八大騷擾樣態 最重五年徒刑
2021-11-19 12:54 聯合報 / 記者侯俐安/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內舉牌歡呼。記者蘇健忠/攝影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內舉牌歡呼。記者蘇健忠/攝影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法官訊問後認定有反覆犯罪之虞,得預防性羈押。該法將於公告後6個月施行。
這也是我國第一部跟騷法案。去年底,長榮大學外籍女學生遭強擄殺害,屏東通訊行女店員遭擄殺,兇嫌犯前都有跟蹤行為,歷經多年、十多個版本的跟騷法重新受到重視。警政署統計,台灣每年有約8千件跟騷案件,若將私下隱忍未報警的案件也納入統計,顯示跟蹤騷擾犯行已經不是少數個案。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的法案,將騷擾行為定義為「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同時也明訂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的言語或動作;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進行干擾;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經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必要時,並應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
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間、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間之跟蹤騷擾行為,則應依家暴力防治法規定聲請民 事保護令,不適用本法關於保護令之規定。
這次修法朝野最大爭點在於,在確認犯嫌是否有八大樣態前,是否加諸「與性或性別有關」前提。在野黨、民團質疑,限縮在性與性別,無法全面保護被跟騷者,且實務上將造成被害人難以舉證,主張刪除。民進黨團則認為,應聚焦高危險案件。最後,在野黨提案遭民進黨團人數優勢否決。
此外,表決也通過,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狀為之;行為人經警察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為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另保護令有效期間最長為二年,自核發時起生效。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林澔一/攝影
調教女王警所前拍裸照 檢不認定猥褻...不起訴
2021-11-24 12:58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 / 高雄即時報導
Twitter上匿名「女王」的28歲崔姓女子,和從警的林姓友人跑到三民一分局哈爾濱街派出所前,由林男拍下崔女近乎全裸的照片,大膽行徑讓網友暴動,兩人也被依妨害風化、侮辱公署罪嫌送辦。高雄地檢署偵結,檢方認為崔女跟女星拍攝寫真集一樣,「如果我們不認為寫真書照片有猥褻氣息,那崔女照片也不應該算猥褻物品」,兩人拍照只是想吸引點閱,說侮辱公署缺乏說服力,不起訴崔女、林男。
崔女在Twitter簡介中自稱是「調教女王」,還製作調教項目表,列出「鞭打」、「踢蛋」等多達33種項目,還強調「調教無性愛」,在推特擁有不少追隨者。
崔女住在高雄,林男則在中部任職警察,今年6月26日晚間,林男從中部南下與「女王」會面,入住三民區某間旅館,隔天凌晨2時許,身穿風衣的林女和林男徒步走到哈爾濱街派出所,趁著員警不注意拉開風衣,由林男掌鏡拍下僅用星星遮住三點的照片,全程不到10秒完成就離開。
後來崔女將派出所前的裸拍照上傳到Twitter,標記「高雄警局露出」、「高雄露出」,還在文中說「轉貼加愛心、加留言給你們更多影片」。引起網友暴動留言,警方獲報後卻暴怒,24小時內就請來兩人到案說明,林男被查出是員警。
崔女不斷向警方致歉,也透露與林是網友,當天是飲酒完後一時興起所拍,林男則說沒想到她(指崔女)將照片上傳網路。但警方仍依侮辱公署、妨害風化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不過,檢方認為,崔女若有意羞辱派出所,應該站在大門而不是側邊,若僅依女性站在派出所前拍裸照,就認為執行公務的公署遭辱,問題可能出在我們對於「女性的裸體」加入不必要的主觀想像,對追求平等社會的我們來說不是好事,兩人只是借派出所前裸拍,增加社群網站點閱數,說侮辱公署缺乏說服力。
另外,崔女上傳的照片中,用黑色星星遮掩住三處重點部位,檢方舉女星寫真集、寫真日曆為例,認為崔女也是採同樣拍攝方式,吸引民眾購買或點閱。
檢方調查,女星寫真書各大書店都能買得到,我們也不認為這些寫真書是猥褻物品,女星拍攝角度、光線比較專業,會被認為是藝術創作,但呈現結果都是「女生全裸三點不露」、「如果我們不認為女星寫真書內的照片充滿猥褻氣息,那崔女上傳的照片也不應該認為是猥褻物品」。
檢方認為,社會風氣開放,許多女性都會在社群軟體上傳照片,展現胴體的美麗,有時甚至全裸,僅用一點物品遮掩重點部位,讓不特定人觀看,我們也只會認為是在欣賞美麗事物,而不是猥褻物品,因此難認兩人達到刺激或滿足性慾,引起一般人羞恥或侵害道德程度,因此不起訴兩人。因全案無被害人,不得再議。
崔姓女子在高雄派出所前拍裸照,檢方認為不算猥褻物,也無侮辱公署犯意,被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記者張議晨/翻攝
崔姓女子在高雄派出所前拍裸照,檢方認為不算猥褻物,也無侮辱公署犯意,被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記者張議晨/翻攝